中國時報【倪浩倫╱台北報導】

71歲的馬紹屏在20幾年前,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,希望在過世後能遺愛人家,兒女也各自簽下同意書。3年前,她47歲的大兒子因病過世,並將雙眼的眼角膜,分別捐贈給2位等待移植的民眾,馬紹屏說,「只要受贈者過得好過濾器 光頭水好的,就覺得兒子還活著。」

馬紹屏不良於行響應

為紀念我國於1987年6月19日正式頒布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」,成為亞洲第一個有器官移植法律的國家,衛福部將6月19日訂為「器官捐贈紀念日」,並將整個6月訂為「紀念月」,在全台各地舉辦活動來倡導器捐,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也在昨日於台北醫學大學舉辦「榮耀大愛器捐」器官捐贈紀念音樂會。

捐贈者家屬馬紹屏說,自己出生1歲6個月便因小兒麻痺而不良於行,但仍積極奉獻社會,在政府頒布器官移植條例後,便立刻簽屬同意書,希望過世後,能將自己身上能捐的、別人有需要的器官,通通捐出去。她雖非器捐中心的志工,但在數十年的志工生涯中,仍不斷積極推廣器官的善舉。

以身作則獲兒女效法

受到媽媽影響,馬紹屏的兒女也紛紛在成年後、自願簽署同意書。3年前,馬紹屏大兒子因罹患肺腺癌過世,礙於罹病的規定,只能捐出眼角膜,分別移植到2名30餘歲、60餘歲的民眾眼上。她表示,因為不要濾水器 水世界求對方回饋、故從來不要求見面,但每日都期盼受贈者活得好好的,讓兒子的遺愛留在世上。

藝人金友莊在3年多前,捐出自己的腎臟給洗腎中的母親,昨日也以捐贈者身分出席音樂會。她說,母親在16~17年前便開始接受洗腎,不忍見到母親因病所苦,很早便想捐腎、卻遭母親阻止,3年前,母親受黴菌感染、一度遭醫院發出病危通知,才決定接受她的捐贈。

金友莊捐腎臟救母命

但金友莊指出,母親因為洗腎洗太久,很多器官的功能都衰退了,雖然靠腎臟移植保住一命,但身體狀況還是欠佳,「如果過濾器時間能重來,我一定要提早捐腎給母親,讓她身體更健康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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